住建局“三定方案”(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起草过程一般遵循以下流程: --- ### 一、**上级指导与原则确定** 1. **政策依据** 依据中央/地方机构改革文件(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编制管理部门要求,明确改革方向。 2. **成立专班** 住建局成立起草小组,通常由局领导牵头,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等参与。 --- ### 二、**职能调研与基础准备** 1. **现状梳理** - 梳理原职责范围、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 对照改革要求,分析职能调整需求(如新增、划转、取消职能)。 2. **横向对接** 与同级部门(如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等)协商职责边界,避免交叉重叠。 --- ### 三、**起草初稿** 1. **拟定框架** - 确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名称及数量、编制总数。 - 细化职责表述(需与法律法规、上级文件保持一致)。 2. **内部论证** 通过专题会议、科室意见征集等方式完善初稿。 --- ### 四、**征求意见与合法性审查** 1. **部门意见** 初稿需征求同级编办、组织、财政等部门意见,必要时报上级住建部门审核。 2. **合法性审查** 由司法行政部门或法律顾问审核方案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 ### 五、**报批与公布** 1. **提交审批** 方案经局党组审议后,正式报送同级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 2. **备案与公开** - 获批后由编办印发文件,住建局官网或政府网站公布。 - 同步调整机构挂牌、人员配置等工作。 --- ### 六、**地方差异性说明** - 具体流程可能因省/市机构改革进度、地方编办要求等存在细节调整。 --- #### 注: “三定方案”是机构改革的核心文件,需严格遵循编制纪律,确保权责清晰、运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