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三定方案”(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起草过程一般遵循以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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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级指导与原则确定**
1. **政策依据**
依据中央/地方机构改革文件(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编制管理部门要求,明确改革方向。
2. **成立专班**
住建局成立起草小组,通常由局领导牵头,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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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职能调研与基础准备**
1. **现状梳理**
- 梳理原职责范围、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 对照改革要求,分析职能调整需求(如新增、划转、取消职能)。
2. **横向对接**
与同级部门(如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等)协商职责边界,避免交叉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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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起草初稿**
1. **拟定框架**
- 确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名称及数量、编制总数。
- 细化职责表述(需与法律法规、上级文件保持一致)。
2. **内部论证**
通过专题会议、科室意见征集等方式完善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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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征求意见与合法性审查**
1. **部门意见**
初稿需征求同级编办、组织、财政等部门意见,必要时报上级住建部门审核。
2. **合法性审查**
由司法行政部门或法律顾问审核方案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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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报批与公布**
1. **提交审批**
方案经局党组审议后,正式报送同级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
2. **备案与公开**
- 获批后由编办印发文件,住建局官网或政府网站公布。
- 同步调整机构挂牌、人员配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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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地方差异性说明**
- 具体流程可能因省/市机构改革进度、地方编办要求等存在细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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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三定方案”是机构改革的核心文件,需严格遵循编制纪律,确保权责清晰、运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