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现行规定,深圳市住建局对车道人行道预留有明确技术规范要求,主要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 一、主要法规依据 1.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 第11章明确规定:**城市道路应设置独立人行道**,宽度根据道路等级确定: - 主干道:≥3米 - 次干道:≥2.5米 - 支路:≥2米 - 特殊区域(学校/医院/商业区周边)需额外增加0.5-1米缓冲带 2. **《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 - 第5.2.3条要求:新建/改建道路必须实现**人车物理隔离** - 允许采用绿化带/护栏等隔离形式 ### 二、特殊情形处理 1. **历史遗留道路改造**: - 现状宽度不足时可采用"划线分隔"过渡方案 - 但需同步纳入道路改造计划 2. **工业园区内部道路**: - 允许采用人车混行设计 - 但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限速设施(≤20km/h) ### 三、无障碍要求 - 所有人行道必须配置: - 盲道系统(符合GB50763标准) - 路缘石坡道 - 通行净高≥2.2米 ### 四、咨询渠道 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最新信息: 1. 住建局官网:http://zjj.sz.gov.cn 2. 市政服务热线:0755-12345 3. 各行政区住建部门现场咨询 (注:具体项目需以审批部门最终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