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现行规定,深圳市住建局对车道人行道预留有明确技术规范要求,主要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 一、主要法规依据
1.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 第11章明确规定:**城市道路应设置独立人行道**,宽度根据道路等级确定:
- 主干道:≥3米
- 次干道:≥2.5米
- 支路:≥2米
- 特殊区域(学校/医院/商业区周边)需额外增加0.5-1米缓冲带
2. **《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
- 第5.2.3条要求:新建/改建道路必须实现**人车物理隔离**
- 允许采用绿化带/护栏等隔离形式
### 二、特殊情形处理
1. **历史遗留道路改造**:
- 现状宽度不足时可采用"划线分隔"过渡方案
- 但需同步纳入道路改造计划
2. **工业园区内部道路**:
- 允许采用人车混行设计
- 但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限速设施(≤20km/h)
### 三、无障碍要求
- 所有人行道必须配置:
- 盲道系统(符合GB50763标准)
- 路缘石坡道
- 通行净高≥2.2米
### 四、咨询渠道
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最新信息:
1. 住建局官网:http://zjj.sz.gov.cn
2. 市政服务热线:0755-12345
3. 各行政区住建部门现场咨询
(注:具体项目需以审批部门最终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