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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回答于 2024-07-15
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资产项目可以直接从原账过渡到新建立的财务会计账中。具体来说,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原账“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的符合新制度“文物文化资产”科目核算内容的“文物和陈列品”,按其相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的“文物文化资产”科目。如原账中核算的“文物和陈列品”有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应当按照转入新账时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