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是否构成“强制加班”的判断标准及建议 ## 📌 核心结论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可能涉嫌违法强制加班: 1️⃣ **非自愿性**(以辞退/降薪等威胁手段逼迫) 2️⃣ **超时工作制**(每日>3小时或每月>36小时) 3️⃣ **未依法支付报酬**(工作日1.5倍、休息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工资缺失) ## 🔍 典型判定场景 ✅ **属于强制加班的情况举例**: ▶️ “不加班就扣绩效/影响晋升考核” ▶️ “部门全员必须留下整理资料”(无合理协商余地) ▶️ 已连续一周每天工作超12小时且无调休安排 ❌ **不属于强制的情况**: ☁️ 因紧急项目主动申请的临时支援(事后可补休) ☁️ 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特殊时期排班方案 ☁️ 法律规定的特殊岗位(如医护、运输等行业在突发事件中的值守) ## 💡 维权路径指南 若遇到疑似强制加班,建议采取以下步骤留存证据: 1️⃣ 保存考勤记录截图/打卡数据(重点标注异常时段) 2️⃣ 收集上级安排加班的微信/邮件文字指令 3️⃣ 记录同事证人证言(可用手机录音功能备份对话) 4️⃣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材料(附证据清单) > ⚠️ 特别注意:主张权利时要避免对抗性表述,可采用“家中有老人需要照顾”等客观理由婉拒不合理加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