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未盖章的解决方案 #### 1. **确认协议生效要件** -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框架协议需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盖章确认后生效。 - **无盖章的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需及时补正。 #### 2. **联系采购机构/代理机构** - **第一步**:立即联系负责该项目的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说明情况并要求补盖章。 - **电子协议场景**:若为电子协议,需确认是否遗漏电子签章流程,通过系统重新申请电子签章。 #### 3. **补盖章流程** - **线下补章**:提供纸质版协议原件,由采购机构、供应商双方补盖公章。 - **线上补章**: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重新生成带电子签章的协议版本。 #### 4. **法律风险防范** - **保留沟通记录**:保存与采购机构的书面沟通记录(邮件、函件等),作为后续争议证据。 - **法律咨询**:若涉及重大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向财政部门(如财政局采购监管处)投诉。 #### 5. **特殊情况处理** - **电子签章有效性**:若协议已通过合法电子签章系统签署(符合《电子签名法》),即使无实体章,仍可能有效。 - **条款核查**:检查协议是否包含“电子签章与实体章同等效力”条款。 #### 依据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 -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 《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 **提示**:建议优先通过官方渠道解决问题,避免因协议瑕疵影响后续履约或资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