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职工医保门诊报销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报销比例提高
- **在职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70%、60%。
- **退休人员**: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5%、80%、70%。部分地区退休人员统筹支付比例还会在原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如佛山市。
### 报销限额提高
- **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从2023年的1700元提高至6000元。
- **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从2023年的1300元提高至7000元。
### 取消报销限制
取消了之前门诊报销的一些限制,所有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都可以申请报销。
### 扩大报销范围
门诊报销范围扩大至包括所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临床、药品、诊疗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等。部分省份还将门诊特殊慢性病用药、门诊手术、急诊抢救等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一些地区还将中医适宜技术、康复治疗等项目纳入门诊报销。
### 推行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制度
患者可在全国范围内享受到医保的同等优惠待遇,不再需要自行垫付费用向医保机构报销。
### 简化报销申请流程
继续推进门诊“先付款后报销”改革试点,同时简化报销申请流程,让患者更加便捷地享受到医保报销。
### 其他政策
- **起付标准**:职工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部分城市如佛山不设起付标准。
- **二次报销待遇**: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等按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的部分还可享受二次报销待遇。如我市规定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6000元以上(含6000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上不封顶。
- **免费药待遇**: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普通门诊统筹结算的职工参保人,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的部分基本药物可享受免费待遇,一个医疗年度内免费药物金额累计不超过240元,超过部分按照普通门诊统筹规定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