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赠与人去世后继承人未履行赠与协议的起诉案由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实践,若赠与人已故且其继承人拒绝履行生前签订的赠与协议,建议以**“赠与合同纠纷”**作为案由提起诉讼。以下是具体分析:
### ✅ 法律依据
1. **合同相对性突破**
虽然原赠与人已去世,但该赠与合同仍对其继承人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1122条)。继承人因继承遗产而取得权利的同时,也需承担被继承人依法设定的义务,包括履行有效的赠与合同。
2. **诉讼主体资格**
受赠人可将全体继承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继续履行赠与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则无需列为当事人。
### 📌 注意事项
- 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
✔️ 赠与合同合法有效(如书面协议、公证文件等);
✔️ 赠与人死亡事实及遗产范围;
✔️ 继承人实际接管了相关财产或权益。
- 若涉及不动产等需登记的财产类型,可能还需结合物权确认之诉同步主张权利。
### 💡 实务建议
实践中各地法院可能存在差异,起诉前可先通过以下方式强化胜诉可能性:
👉🏻 收集继承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的书面/录音证据;
👉🏻 申请财产保全防止遗产被转移;
👉🏻 必要时可追加遗产管理人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
> ⚠️ 特别提醒:如果赠与附有条件/义务而未成就,或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撤销情形(如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权益),则可能影响诉求支持力度。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咨询当地家事审判庭法官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