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星
回答者
回答于 2026-11-09
欧冠(含前身欧洲冠军杯)历史上,共有13家俱乐部曾实现过卫冕(连续两个赛季夺冠):
- 皇家马德里(1956-1960年五连冠)
- 本菲卡(1961、1962年)
- 国际米兰(1964、1965年)
- 阿贾克斯(1971-1973年三连冠)
- 拜仁慕尼黑(1974-1976年三连冠)
- 利物浦(1977、1978年)
- 诺丁汉森林(1979、1980年)
- AC米兰(1989、1990年)
- 巴塞罗那(2009、2011年未连续,注:巴萨未在欧冠卫冕,此处修正为无)
更正与准确列表: 欧冠历史上实现卫冕的俱乐部为:皇家马德里、本菲卡、国际米兰、阿贾克斯、拜仁慕尼黑、利物浦、诺丁汉森林、AC米兰,以及2017年的皇家马德里(改制后唯一)。共计8家不同俱乐部。
判断依据
“卫冕”指同一俱乐部在连续两个赛季夺得欧冠或欧洲冠军杯冠军。
适用条件
- 包含1955-1992年的“欧洲冠军杯”时期与1992年至今的“欧洲冠军联赛”时期。
- 必须是连续两个赛季夺冠,隔年夺冠不计入卫冕。
常见误区
- 误认为改制后有多支球队卫冕:自1992年赛事改制为“欧洲冠军联赛”并扩大规模后,仅皇家马德里在2016-17、2017-18赛季(及2015-16赛季构成三连冠)完成过卫冕,其余如巴萨、拜仁、曼联等均未能在改制后连续夺冠。
- 混淆“多次夺冠”与“卫冕”:部分球队如曼联、尤文图斯多次夺冠,但并非连续赛季,因此不属于卫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