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区清洁取暖项目中,针对380V电源的补贴情况,不同城市政策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的相关补贴政策:
### 济南市
- **设备购置补贴**:空气源热泵等设备按2000元/户标准补贴。
- **运行补贴**:分户式电代煤用户采暖期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标准执行,运行补贴最高1200元/户(不足3年补贴年限的用户)或逐步递减至300元/户(满3年后)。
### 青岛市城阳区
- **分散式电代煤初装补贴**:热泵类设备及安装费用最高补贴5000元/户,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按1:1:1分担。
- **运行补贴**:每个采暖期最高补贴600元/户,持续3年。
### 其他城市
- **淄博市**:空气源热泵等设备补贴最高5700元/户(市、区县按3:7分担),运行补贴0.2元/千瓦时,每户每年最高1200元。
- **济宁市**:设备补贴4000元/户,运行补贴0.2元/度(每户每年最高5000度)。
- **聊城市**:空气源热泵建设补贴提高至6500元/户,运行补贴1000元/年,连补3年。
### 注意事项
1. **补贴对象**:仅限“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经营性场所不享受补贴。
2. **电价政策**:380V电源若属于“电代煤”项目,采暖期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执行,非采暖期恢复阶梯电价。
3. **区域差异**:集中式电供热项目需经第三方审计用电量后发放补贴,差额部分由市、区县财政分担。
如需具体城市政策,建议咨询当地住建部门或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