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锡矿采选单位产品的能耗限额主要依据《锡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和《有色金属行业能耗限额标准》(GB 21248-2014等)执行。具体数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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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采矿环节能耗限额**
- **露天开采**:≤ 0.8 kgce/t(千克标准煤/吨原矿)
- **地下开采**:≤ 2.0 kgce/t(千克标准煤/吨原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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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选矿环节能耗限额**
- **锡精矿综合能耗**:≤ 8.5 kgce/t(千克标准煤/吨精矿)
- *备注*:根据矿石品位和选矿工艺复杂程度,部分企业需满足更严格的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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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国家强制性要求**
- **限定值**(企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参考上述数值。
- **先进值**(鼓励达到的节能目标):比限定值低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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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地方或企业差异**
部分省份(如云南、广西等锡矿主产区)可能制定更严格的能耗限额标准,需以地方文件或企业环评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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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依据
- 《锡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修订)
- 《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范》(GB 50771-2012)
- 《有色金属工业节能监察技术规范》(YS/T 1180-2016)
建议具体项目以当地工信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