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嵌套结构中年审联系人设置的建议 当遇到“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方本身也是有限合伙企业”这种嵌套结构时,设置年审联系人可以遵循以下逻辑: ## 📌 核心原则 **每层主体独立申报 + 向上穿透披露** 即每家有限合伙企业均需指定自己的法定联系人,同时在上层企业的年报中注明下级合伙企业的对接人信息。 --- ## 📑 实操步骤分解 1️⃣ **底层LP(子级合伙企业)层面** ✔️ 必须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在本企业国家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至少1名合规联系人(通常是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该联系人负责直接处理本层的工商年报填报及监管部门沟通事项。 2️⃣ **上层GP/LP(母级合伙企业)层面** 👉 在提交自身年度报告时,需在“对外投资信息”模块特别标注: - 被投资合伙企业名称 - 对应的子级合伙企业的指定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更新日期(如有变动) 3️⃣ **文件衔接关键** 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信息闭环: ▸ 内部出具《关联方信息披露确认函》,由各层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 在主基金的托管协议中明确各级联系人的职责边界。 --- ## ⚠️ 常见误区提醒 ✖️ 错误做法:仅由最顶层主体统一代报所有层级的报告(可能导致基层信息滞后或失真) ✔️ 正确姿势:保持各层独立性,但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例如设置合规专员定期核查下级填报质量。 --- ## 💡 增效工具推荐 可使用工商注册服务平台的“集团化管理”功能(如部分省份开通的企业账号体系),实现跨层级联系人信息的集中维护与自动同步,减少重复劳动。 --- ## 📝 示例模板参考 | 层级 | 主体名称 | 年报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方式 | |------|------------------------|------------------|----------------------|------------------| | L1 | XX旗舰母基金合伙企业 | 张某某 | 合规总监 | 138xxxx5678 | | L2 | XX专项子基金合伙企业 | 李某某 | 运营经理 | 139xxxx8765 | | L3 | XX项目跟投合伙企业 | 王某某 | 财务负责人 | 137xxxx1234 | > 注:实际工作中建议制作可视化架构图作为附件提交市场监管部门,便于快速定位各层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