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选聘第三方代理机构是否需要召开业主大会的规定是什么?

2 个回答

qxkmay

根据《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选聘第三方代理机构(如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以下是具体说明: --- ### ✅ **核心规定** 1️⃣ **强制召开业主大会** 小区若需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物业服务,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依据条例要求,此项事务属于业主大会的法定职责范围,必须通过集体决策程序完成。 > 📌 *原文依据*:《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将“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列为业主大会的议事事项之一。 2️⃣ **表决比例门槛** 在业主大会上,该事项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取得**双过半同意**(即参与表决的业主中面积与人数均超半数支持)方可生效。这一规则既保障多数权益,也防止少数人垄断决策权。 3️⃣ **流程合法性优先** 未履行业主大会程序直接签约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即使后续补开会议,若未达法定比例或存在程序瑕疵(如未提前公告、伪造签名等),仍可能导致协议解除风险。 --- ### ⚠️ **常见误区提醒** ⚠️ 个别业主或业委会不得擅自代表全体业主签订服务合同; ⚠️ “默认续签”“口头约定”等方式不符合法规要求; ⚠️ 临时更换应急服务商时仍需事后向业主大会报备并获得追认。 --- ### 💡 **操作建议** |阶段|关键动作|注意事项| |---|----|------| |筹备期|发布会议通知(提前15日)|注明议题、时间地点及候选机构资质材料| |召开时|现场唱票+公证留存|确保计票过程透明可追溯| |决策后|公示结果并备案至街道办|同步向新聘企业移交管理权限| --- ### 📚 **延伸知识** 对于老旧小区因业主分散难以凑齐开会的情况,条例允许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替代现场会议**,但需保证回收的有效意见达到法定比例。此外,鼓励使用电子投票系统提升效率(需经主管部门认证的平台)。 建议具体实施前咨询属地住建部门或法律顾问,确保全流程合规。

kawana55

markdown # 绍兴物业管理条例关于选聘第三方代理机构的规定 根据《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 需要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形 1. **涉及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若选聘第三方代理机构涉及以下情形,需召开业主大会表决: - 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 调整物业服务内容或收费标准 - 其他属于业主共有权利的事项(如公共区域经营等) 2. **程序性要求** - 业主委员会(或街道/社区)应提前15日公告选聘方案 - 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 参与表决业主中面积过半数且人数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 无需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形 1. **物业企业自主委托** 若属于物业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日常服务(如设备维护、清洁分包等),可由物业公司直接选聘。 2. **紧急情况** 突发性应急维修等特殊情形,可先行选聘后向业主大会报备。 ### 法规依据 - 《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范围) - 《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代理机构选聘程序) 建议具体操作前向属地房管部门或社区物管科咨询书面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