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拍房存在债权问题的处理方式 ## 一、基本处理原则 1. **优先执行法院裁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拍房成交后,法院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解除原产权关系及抵押登记。 2. **债权清偿顺序法定化** 依据《企业破产法》《民法典》规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 执行费用 - 优先受偿权(如抵押债权) - 普通债权 --- ## 二、具体应对步骤 ### 1. 竞拍前尽职调查 - **调取产权档案** 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抵押、查封、租赁等权利限制情况。 - **审查拍卖公告** 重点关注法院公示的《特别提示》中关于债权债务的说明。 ### 2. 竞拍后权利救济 - **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凭《成交确认书》和法院文书要求登记机构办理(《民法典》第410条)。 - **处理其他债权主张** 若出现未申报债权: - 要求债权人向原债务人主张 - 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解决(《民事诉讼法》第232条) --- ## 三、风险防范建议 1. **购买保险** 投保"产权保险"覆盖未知债务风险(部分地区已试点) 2. **资金预留机制** 保留成交价15-20%作为潜在纠纷处理备用金 3. **专业法律介入** 委托律师进行: - 债权债务穿透调查 - 执行程序合法性审查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6条 > 《民法典》物权编第406-414条 > 《民事诉讼法》第三编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