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可不是戏剧戏曲领域的人物,而是法学界的知名学者!以下是对他的具体介绍: 1. **教育背景与早期经历**:他1960年2月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沔城回族镇;1978年3月至1981年7月就读于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1年9月至1984年1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并毕业;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深造,取得博士学位。 2. **职业发展与学术职位**:1984年12月起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1988年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6月成为教授并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2005年5月至2009年5月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还曾出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等职。此外,他也担任过重庆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山西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等。 3. **学术成就与贡献**:在核心期刊发表近200篇论文,其中包括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重要刊物上的多篇高质量文章;出版了《民法总则》《物权法研究》《侵权责任法研究》《法学方法论》等20余部个人专著;参与了合同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是《物权法(草案)》的主要起草者之一,也是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人民大学版的负责人。 4. **社会职务与荣誉**:担任过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18年入选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同年担任《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委员会委员。 综上所述,王利明是一位在法学领域有着深厚造诣和丰富经验的杰出学者,并非戏剧戏曲界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