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信息检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未被明确废止**,但需注意以下情况:
1. **现行有效版本**
该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2月19日联合发布(法发〔2016〕30号),并于2021年4月6日修订后重新发布(法发〔2021〕10号)。修订后的版本目前仍为有效文件。
2. **修订内容**
2021年修订主要完善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程序,强化了对执行行为的规范性要求,与旧版本存在部分条款调整,但未整体废止。
3. **法律效力**
修订后的规定未明确废止原文件,但根据“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司法实践中应以2021年修订版为准**。
---
**建议**:如需引用或适用该规定,请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或权威法律数据库发布的修订版文件(法发〔2021〕10号)为准。涉及具体案件的,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