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招标中发现不同投标人IP地址相同的处理分析
## 一、**法律依据**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 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IP地址相同**可能被认定为“委托同一单位/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客观证据,但需结合其他关联性证据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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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理建议**
1. **核实招标文件约定**
- 检查招标文件中是否明确将**“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 若已约定,可直接依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
2. **调查关联性证据**
- 要求投标人对IP地址相同作出书面说明;
- 核查投标文件的**MAC地址、文件创建者信息、报价规律性**等;
- 比对投标保证金账户是否关联。
3. **评标委员会认定**
- 需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技术、商务等证据,判定是否构成**串通投标**;
- 单一IP地址相同可能不足以直接否决,但可作为怀疑线索启动调查。
4. **法律程序风险**
- 若缺乏充分证据直接否决,可能面临投标人投诉或诉讼;
- 建议在招标文件中提前明确**“同一IP提交多份投标文件将视为串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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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典型案例参考**
- **某政府采购案**:3家投标人IP地址相同且报价分项误差率≤0.5%,被认定串标并否决投标(依据:异常一致性+IP关联);
- **某国企工程招标**:2家投标人IP地址相同但文件无明显关联,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后未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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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企业操作指引**
1. **事前预防**:在招标文件中加入**“同一网络环境下提交多份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条款;
2. **技术取证**:使用电子招标系统记录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文件哈希值**;
3. **法律咨询**:对疑似串标行为,应咨询专业律师后再作决定。
> **提示**:IP地址相同可能是巧合(如共用代理服务器),但结合报价异常、文件雷同等证据可增强判定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