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劳务费个税申报的填写位置说明: 在税务大厅申报800元劳务报酬所得时,这笔钱应填入 **「成本期费用」**(即收入额栏),而非「月减除费用」。以下是具体解释: #### ✅ 为什么选“成本期费用”? 1️⃣ **政策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范畴,其计税基础是单次收入全额。每次取得的收入需先完整录入系统作为计税基数。 2️⃣ **操作逻辑**:税务机关要求将实际获得的劳务收入金额直接填入对应项目的“收入”栏位(即成本期费用),后续再按规定扣除法定减免项(如起征点、专项附加等)。 3️⃣ **举例验证**:若您本次收到800元劳务费,应在申报表中该笔记录的“收入”列明确填写800元,系统会自动关联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 #### ❌ 为什么不填“月减除费用”? ⚠️ “月减除费用”(通常指每月固定可抵扣的基本生计费用,如5000元/月)仅适用于工资薪金类收入,与临时性的劳务报酬性质不同。两者属于不同的应税项目,不可混淆使用。 #### 📌 补充提醒: 当单次劳务收入不超过800元时,实际无需缴税(因未达起征点),但仍需履行申报义务并如实填写收入金额。建议保留完税凭证以备查验。 > 🔍 小贴士:各地电子税务局界面可能略有差异,若不确定具体栏位名称,可咨询大厅工作人员或查看申报表顶部的文字标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