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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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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经开区非政府投资审批项目监理工作的考勤要求说明
1. 法规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和江西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监理单位需对监理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进行规范管理。是否打卡考勤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
- 合同约定:监理合同中可能明确要求监理人员实施考勤(如人脸识别、定位打卡等)。
- 地方监管要求:赣州经开区住建部门可能对辖区内项目监理履职行为提出具体要求。
2. 非政府投资项目的特殊性
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在地方主管部门,但监理履职的监管要求通常与项目类型(如房建、市政、工业等)挂钩,不因资金来源(政府/非政府)产生差异。赣州经开区可能统一要求监理人员通过“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或本地监管系统进行考勤。
3. 建议核实渠道
- 查阅合同:直接核对监理合同中关于人员考勤的条款。
- 咨询主管部门:联系赣州市住建局(0797-8225816)或赣州经开区住建分局(0797-8373192)获取最新执行细则。
- 关注地方文件:例如《赣州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等地方性规定。
4. 总结
目前江西省多地已推行监理人员实名制考勤,建议按合同及属地监管部门要求执行。若合同未明确且地方无强制规定,监理单位可自主制定考勤方式,但需确保履职记录完整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