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纳税义务人如何确定?

A公司和B公司之间有一个房屋代管的情况。A公司将房屋交给B公司代管,而B公司则对这座房屋进行了转租。这些年来,B公司一直按照从租计征的方式交纳房产税,但A公司却一直没有缴纳。现在,税务机关要求A公司补缴房产税,并且还要承担过去5年的滞纳金。同时,B公司希望能够办理退税。对于这种情况,你觉得这样的操作是否合理呢?

2 个回答

caio
#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的确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按以下原则确定: ### 一、基本规定 1. **产权所有人** 房屋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或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或个人**纳税。 2. **产权出典情形**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使用权让渡给承典人)。 --- ### 二、特殊情形处理 1. **产权未明确或纠纷未决** -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产权未确定、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2. **房屋出租情形** - 房屋出租且产权清晰的,一般由**产权所有人**作为纳税人(部分地区可能对租金收入单独征税)。 --- ### 三、政策补充说明 1. **试点城市差异** 上海、重庆等房产税试点地区对纳税人有额外规定(如上海对本地居民家庭首套房免税)。 2.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具体执行需结合地方实施细则。 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属地化政策解读。
monkeyking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一般就是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话,就由经营管理的单位来缴纳。要是产权出典了,那承典人就要负责缴税啦。当然,如果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下,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也要承担起这个纳税义务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