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人防工程是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解答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人防工程(人民防空工程)通常不需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以下是具体依据和说明: --- ### ✅ **核心结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各地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国防建设类项目(含人防工程)属于法定免征范围**。这类设施因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需求,被明确列为公益性、非经营性建设项目,故无需承担该项费用。 --- ### 📌 **政策依据参考** 1. **国家层面**:《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明确规定:“对军事设施建设项目予以免征”。人防工程作为国防动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中普遍参照此条款执行。 2. **地方实践**:各省市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时(如XX省/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均将人防工程纳入豁免清单,例如注明“涉及国家安全的人防指挥所、疏散掩蔽场所等免缴”。 --- ### ⚠️ **特殊情况注意** 若某人防工程附带商业开发功能(如地下商城、停车场对外经营),则可能因改变用途而被认定为经营性行为。此时需由当地水利/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性质判定是否需补缴费用。建议此类项目提前向主管部门咨询备案。 --- ### 📝 **操作建议** 1️⃣ **确认项目属性**:确保工程纯粹用于战时防护或应急避难,无商业运营成分; 2️⃣ **主动报备材料**:向当地行政审批局提交立项批复文件中关于“人防用途”的说明; 3️⃣ **留存凭证**:保存好发改委或人防办出具的《民用建筑项目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通知》等相关文书。 --- > ℹ️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最终以属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解释为准。如遇争议,可要求出示书面收费依据并提出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