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招标前附表与正文内容不一致时的依据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招标前附表和招标正文内容不一致的情况**,通常应以**招标文件的正文为准**。原因如下: ✅ **法律效力优先层级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不同文件或同一文件的不同部分出现矛盾时,一般遵循“后发优于先发、特别约定优于一般表述”的原则,而正文作为核心条款载体具有更高效力; 🔍 **行业惯例支撑**:多数招投标实践中,投标人需重点响应并承诺遵守的是经过严谨拟定的正文内容,评标委员会也会以正文为评审基准; ⚠️ **风险提示**:建议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文件后立即书面澄清歧义(如通过疑问卷形式),要求招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解释或修订说明,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废标。 > 📌 **特别提醒**:最终解释权虽归招标人所有,但必须基于合法合规前提。若发现重大实质性冲突且无法协调解决,可向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咨询或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