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融资租赁车辆的基本处理原则 融资租赁业务中,若车辆所有权在租赁期满后转移至公司,则需按“融资租赁”进行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需同时确认 **使用权资产** 和 **租赁负债**。 --- ### 二、具体账务处理步骤 #### 1. **初始确认** - **使用权资产**入账价值 = 租赁付款额现值 + 初始直接费用(若无其他费用,按12万元直接入账) - **租赁负债** = 12万元(一次性支付总金额) **会计分录:** text 借:使用权资产——车辆 120,000 贷:租赁负债——融资租赁 120,000 #### 2. **一次性支付款项** 一次性支付12万元时,冲减租赁负债: text 借:租赁负债——融资租赁 1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 3. **使用权资产折旧** 按租赁期10年(120个月)计提折旧,残值率一般为5%: text 月折旧额 = 120,000 × (1-5%) ÷ 120 = 950元 每月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折旧费 950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950 #### 4. **租赁期满所有权转移** 租赁期满后,车辆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text 借:固定资产——车辆 120,000 借: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114,000(950×120) 贷:使用权资产——车辆 120,000 贷:累计折旧 114,000 --- ### 三、税务处理注意事项 1. **增值税抵扣**: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需按实际租金分期抵扣,但一次性支付需与税务局确认处理方式)。 2. **企业所得税**:折旧费用(950元/月)可税前扣除,但需注意与税务折旧政策的差异(如税法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3. **个税代扣代缴**:若出租方为个人,需按“财产租赁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 --- ### 四、简化处理(若金额较小) 若公司选择简化处理(如金额不重大),可直接按“经营租赁”处理: text 一次性支付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租赁费 1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每月摊销: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租赁费 1,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