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融资租赁车辆的基本处理原则
融资租赁业务中,若车辆所有权在租赁期满后转移至公司,则需按“融资租赁”进行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需同时确认 **使用权资产** 和 **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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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具体账务处理步骤
#### 1. **初始确认**
- **使用权资产**入账价值 = 租赁付款额现值 + 初始直接费用(若无其他费用,按12万元直接入账)
- **租赁负债** = 12万元(一次性支付总金额)
**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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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使用权资产——车辆 120,000
贷:租赁负债——融资租赁 120,000
#### 2. **一次性支付款项**
一次性支付12万元时,冲减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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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租赁负债——融资租赁 1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 3. **使用权资产折旧**
按租赁期10年(120个月)计提折旧,残值率一般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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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折旧额 = 120,000 × (1-5%) ÷ 120 = 950元
每月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折旧费 950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950
#### 4. **租赁期满所有权转移**
租赁期满后,车辆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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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固定资产——车辆 120,000
借: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114,000(950×120)
贷:使用权资产——车辆 120,000
贷:累计折旧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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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税务处理注意事项
1. **增值税抵扣**: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需按实际租金分期抵扣,但一次性支付需与税务局确认处理方式)。
2. **企业所得税**:折旧费用(950元/月)可税前扣除,但需注意与税务折旧政策的差异(如税法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3. **个税代扣代缴**:若出租方为个人,需按“财产租赁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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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简化处理(若金额较小)
若公司选择简化处理(如金额不重大),可直接按“经营租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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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支付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租赁费 1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每月摊销: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租赁费 1,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