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自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 ## ✅ **核心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及云南省、红河州相关实施细则,蒙自市采取“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 📌 **入学基本条件** 家长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缺一不可): 1️⃣ **居住证明**:在蒙自市实际居住满6个月以上(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或社区出具的居住登记凭证); 2️⃣ **务工证明**: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工商营业执照(个体经营者)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3️⃣ **社保缴纳记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可补缴但不可断缴); 4️⃣ **户籍限制排除**:孩子本人非蒙自市本地户口。 --- ## 📚 **报名流程与材料清单** | 步骤 | 操作指引 | 所需文件示例 | |------|----------|--------------| | ①网上预登记 | 登录“蒙自市教育局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基本信息 |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 | ②现场核验原件 | 携带全套材料至片区所属学校审核 | 详见下方⚠️重点提示 | | ③统筹派位结果公示 | 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学位,超额时摇号决定 | / | 🔍 **关键材料包括**: - ✔️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和孩子页); - ✔️ 父母的务工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副本; - ✔️ 近1年社保缴费明细清单(带公章); - ✔️ 现居住地址的有效证明(租房需备案过的合同); - ✔️ 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幼儿园升小学必备)。 --- ## ⏳ **时间节点提醒** ⏰ **每年5月1日-6月30日**为统一集中报名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入学资格。建议家长提前2个月准备材料并关注学校门口张贴的最新通知! --- ## 💡 **常见问题答疑** ❓ Q:如果证件不全怎么办? → A:尽快补办缺失项!例如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大队协助维权补签;租房未备案的请到辖区派出所免费办理居住登记。 ❓ Q:只能上指定差学校吗? → A:NO!所有公办学校必须优先接收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热门学校报名人数过多时才会启动电脑随机派位机制,和本地生源享受同等待遇~ ❓ Q:初中升学受影响吗? → A:完成小升初后仍可继续报考蒙自市高中阶段学校,中考报名不受户籍限制(但具体录取分数线由分数决定)。 --- ## 📞 **咨询渠道** 📍 线下窗口:蒙自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地址:XX路XX号教育大厦3楼) ☎️ 热线电话:0873-XXXXXXX(工作日9:00-17:00) 💻 官网查询:“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政府网”搜索关键词“随迁子女入学指南”获取最新修订版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