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见义勇为者医疗补助政策说明**
根据《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及相关政策,见义勇为者在黑龙江省可享受以下医疗补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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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律依据**
依据《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第十三条:
> 因见义勇为负伤的人员,医疗机构应当无条件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医疗费用由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暂付,并依法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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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助范围**
- **医疗费用全免**:救治期间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直接医疗费用由政府承担。
- **后续治疗支持**:因见义勇为导致伤残需后续康复治疗的,可申请专项补助。
- **误工补贴**:治疗期间影响正常工作的,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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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申请流程**
1. **认定程序**:需向事发地公安机关或见义勇为基金会提交行为证明材料。
2. **提交材料**:医疗费用单据、身份证明、见义勇为认定书等。
3. **审核发放**:由县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审核后拨付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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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事项**
- 需在行为发生后 **6个月内** 申请认定,逾期可能影响补助。
- 保留好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缴费凭证等原始材料。
**总结**:黑龙江省明确规定为见义勇为者提供医疗费用保障,具体可通过属地公安机关或见义勇为基金会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