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见义勇为者医疗补助政策说明** 根据《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及相关政策,见义勇为者在黑龙江省可享受以下医疗补助待遇: --- ### 1️⃣ **法律依据** 依据《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第十三条: > 因见义勇为负伤的人员,医疗机构应当无条件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医疗费用由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暂付,并依法追偿。 --- ### 2️⃣ **补助范围** - **医疗费用全免**:救治期间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直接医疗费用由政府承担。 - **后续治疗支持**:因见义勇为导致伤残需后续康复治疗的,可申请专项补助。 - **误工补贴**:治疗期间影响正常工作的,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给予补贴。 --- ### 3️⃣ **申请流程** 1. **认定程序**:需向事发地公安机关或见义勇为基金会提交行为证明材料。 2. **提交材料**:医疗费用单据、身份证明、见义勇为认定书等。 3. **审核发放**:由县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审核后拨付补助。 --- ### ❗ **注意事项** - 需在行为发生后 **6个月内** 申请认定,逾期可能影响补助。 - 保留好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缴费凭证等原始材料。 **总结**:黑龙江省明确规定为见义勇为者提供医疗费用保障,具体可通过属地公安机关或见义勇为基金会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