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范围,需结合具体政策文件中的表述进行理解。通常情况下,这类表述在不同领域可能涉及以下类型人员: **1. 公务员及公共事务管理相关** - 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人员 - 特定岗位临时借调、专项工作组成员 - 经上级机关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岗位 **2. 社会保障与特殊群体** - 重大政策调整涉及的过渡期人员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指定人群 - 地方性法规明确的特殊保障对象 **3. 特定行业管理** - 重要民生领域(教育、医疗等)非在编但履行公共职责人员 - 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特定安置对象 - 省级政府认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相关人员 **特别说明**: 1. 具体范围需参照对应政策原文,不同文件中的"其他人员"具有特定指向性 2. 省级规定可能存在地域差异,应以当地政府最新文件为准 3. 涉及个人权益的情形建议向属地人社部门或政策制定机关咨询 (注:以上为一般性情况梳理,不指向特定政策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