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案件办理中,处罚金额的确定需综合以下因素: --- ### 一、**法律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法》及配套法规(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明确处罚幅度和裁量基准。 --- ### 二、**核心考量因素** 1. **违法行为的性质与情节** - 是否涉及食品安全标准(如超范围添加、微生物超标等) - 是否造成人身损害、社会影响等后果 - 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复违法 2. **货值金额与违法所得** -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罚款5万~10万元(《食品安全法》第124条) -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按货值金额倍数处罚(如10~20倍) 3. **减轻/从重情节** - **减轻**:首次违法、主动召回、未造成危害等 - **从重**:威胁健康、拒不整改、伪造证据等 4. **企业责任与整改情况** - 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是否配合调查并积极整改 --- ### 三、**法定程序** 1. 告知当事人拟处罚内容及依据 2.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3. 重大案件需经集体讨论决定 --- ### 四、**地方裁量标准** 参考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细化罚款比例(如货值金额的30%~50%)。 --- **注**: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链(检验报告、现场笔录等)综合判定,建议咨询法律或监管部门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