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间能否担任评审专家?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需分情况讨论: --- ## **一、党纪处分期间** 1. **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条: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一年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或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 **影响范围** - 若评审专家资格涉及党内职务或党内推荐程序,可能受限; - 非党内职务的评审资格需结合具体单位规定。 --- ## **二、政纪处分期间** 1. **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 2. **具体限制** - **警告(6个月)**:一般不影响现有资格,但单位可自行限制; - **记过/记大过(12/18个月)**:可能暂停评审资格; - **降级/撤职(24个月)**:通常丧失与职务相关的评审资格。 --- ## **三、特殊情形** 1. **技术性评审** 若评审工作仅涉及专业技术能力(如科研项目评审),且无明文禁止规定,可能允许参与。 2. **单位内部规定** 部分单位可能通过内部文件明确限制受处分人员担任评审专家。 --- ## **四、建议操作** 1. 查阅相关评审活动的具体资格要求; 2. 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咨询; 3. 处分期满后需经考核恢复资格。 > **注**:以上内容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以最新法规和单位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