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学前儿童科学教育领域的目标是:
1. **对周围的事物、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2. **能运用各种感官,动手动脑,探究问题**;
3. **能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
4. **能从生活和游戏中感受事物的数量关系并体验到数学的重要和有趣**;
5. **爱护动植物,关心周围环境,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有初步的环保意识**。
这个问题要求我们了解并简述我国在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关于学前儿童科学教育领域的具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