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共卫生下沉经费能否用于发放人员劳务费的解答
## 📌 **核心结论**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公共卫生服务下沉专项经费原则上不得直接用于发放人员劳务费**。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购置、耗材补充、培训演练、健康宣教等公共服务项目支出,而非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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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依据与限制范围**
1️⃣ **专款专用原则**
国家明确要求此类财政拨款必须严格按预算用途使用(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投向硬件设施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防止挤占挪用至工资性支出。
2️⃣ **审计风险警示**
若将经费违规用于劳务补偿,可能面临财政部门追责、绩效考评扣分甚至法律责任。部分地区曾通报类似案例作为负面典型。
3️⃣ **替代方案建议**
✅ 可通过单位自有资金或绩效工资渠道合法解决人员激励问题;
✅ 申请其他专项(如人才培养经费)覆盖合理劳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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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操注意事项**
⚠️ 警惕“变相发放”行为:例如以虚假签到表、虚构活动量等方式套取资金,均属严重违规操作。
📋 合规做法示例:
| 允许用途 | 禁止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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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档案建档系统升级 | ✖️直接发交通补贴 |
| 慢性病筛查试剂耗材采购 | ✖️按人头发值班费 |
| 乡村医生技能培训课程费 | ✖️以加班名义普发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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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提醒**
建议向当地卫健委财务科室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咨询最新口径,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化解释差异。务必保留完整票据备查,确保每笔支出可追溯至具体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