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共卫生下沉经费能否用于发放人员劳务费的解答 ## 📌 **核心结论**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公共卫生服务下沉专项经费原则上不得直接用于发放人员劳务费**。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购置、耗材补充、培训演练、健康宣教等公共服务项目支出,而非人力成本。 --- ## 🔍 **政策依据与限制范围** 1️⃣ **专款专用原则** 国家明确要求此类财政拨款必须严格按预算用途使用(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投向硬件设施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防止挤占挪用至工资性支出。 2️⃣ **审计风险警示** 若将经费违规用于劳务补偿,可能面临财政部门追责、绩效考评扣分甚至法律责任。部分地区曾通报类似案例作为负面典型。 3️⃣ **替代方案建议** ✅ 可通过单位自有资金或绩效工资渠道合法解决人员激励问题; ✅ 申请其他专项(如人才培养经费)覆盖合理劳务需求。 --- ## 💡 **实操注意事项** ⚠️ 警惕“变相发放”行为:例如以虚假签到表、虚构活动量等方式套取资金,均属严重违规操作。 📋 合规做法示例: | 允许用途 | 禁止用途 | |------------------------|-----------------------| | 健康档案建档系统升级 | ✖️直接发交通补贴 | | 慢性病筛查试剂耗材采购 | ✖️按人头发值班费 | | 乡村医生技能培训课程费 | ✖️以加班名义普发奖金 | --- ## 📢 **特别提醒** 建议向当地卫健委财务科室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咨询最新口径,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化解释差异。务必保留完整票据备查,确保每笔支出可追溯至具体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