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down # 感控专职人员床位比计算方法 ## 计算公式 **床位比 = 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 ÷ 感控专职人员数量** ## 操作步骤 1. **统计开放床位数** 取医院实际运行(非编制)床位数,含急诊/ICU等特殊科室床位 (示例:三级医院实际开放1500张) 2. **确定专职人员数** 仅计算专门从事感控工作的人员(不含兼职/借调人员) (示例:专职感控人员6人) 3. **计算比率** 1500床 ÷ 6人 = 250:1 ## 注意事项 1. 国家卫健委要求三级医院建议比例: - 1:150-1:200(经血传播疾病高发地区) - 1:200-1:250(其他地区) 2. 需动态调整: - 新建/扩建病区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医院评审/复审期间 3. 特殊情况: - 传染病医院需提高配置标准 - 教学医院增加10-15%人员配置 - 新建ICU按1名专职人员/10张床位追加 ## 公式变形 当需要确定应配人数时: **应配人员数 = 实际开放床位数 ÷ 标准配比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