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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控专职人员床位比计算方法
## 计算公式
**床位比 = 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 ÷ 感控专职人员数量**
## 操作步骤
1. **统计开放床位数**
取医院实际运行(非编制)床位数,含急诊/ICU等特殊科室床位
(示例:三级医院实际开放1500张)
2. **确定专职人员数**
仅计算专门从事感控工作的人员(不含兼职/借调人员)
(示例:专职感控人员6人)
3. **计算比率**
1500床 ÷ 6人 = 250:1
## 注意事项
1. 国家卫健委要求三级医院建议比例:
- 1:150-1:200(经血传播疾病高发地区)
- 1:200-1:250(其他地区)
2. 需动态调整:
- 新建/扩建病区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医院评审/复审期间
3. 特殊情况:
- 传染病医院需提高配置标准
- 教学医院增加10-15%人员配置
- 新建ICU按1名专职人员/10张床位追加
## 公式变形
当需要确定应配人数时:
**应配人员数 = 实际开放床位数 ÷ 标准配比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