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救患者治疗后不交费用的处理方式 ## 一、法律规定与医疗原则 1. **先救治后收费**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对急危重症患者应当 **立即抢救**,不得因费用问题拖延救治。 - 急救阶段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费用结算可后续处理。 ## 二、医院常规处理流程 1. **沟通协商** - 医院会与患者/家属沟通费用情况,了解欠费原因(如经济困难、紧急情况等),协商分期付款或延期缴纳方案。 2. **社会救助申请** - 协助符合条件的患者申请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政府专项基金)或公益组织援助。 3. **法律途径** - 若患者恶意拖欠且协商无果,医院可通过法律诉讼追偿,但需遵循人道主义原则,避免激化矛盾。 ## 三、特殊情况处理 1. **“三无”患者**(无身份、无家属、无支付能力) - 医院需继续救治,费用由地方政府或民政部门专项救助资金承担。 2. **医保/商业保险覆盖** - 医院协助患者补办报销手续,通过医保或保险抵扣费用。 ## 四、患者及家属注意事项 1. **主动沟通** - 及时向医院说明经济困难,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纠纷。 2. **保留凭证** - 妥善保存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便于后续处理。 3. **寻求社会支持** - 联系社区、民政部门或公益组织申请临时救助。 ## 五、伦理与责任 - 医疗机构需始终以 **生命权优先** 为原则,不得因费用问题中断必要治疗。 - 患者及家属应履行付费义务,共同维护医疗秩序。 > **提示**:我国已建立较完善的医疗救助体系,遇到困难时可拨打 **12320 卫生热线** 咨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