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救患者治疗后不交费用的处理方式
## 一、法律规定与医疗原则
1. **先救治后收费**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对急危重症患者应当 **立即抢救**,不得因费用问题拖延救治。
- 急救阶段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费用结算可后续处理。
## 二、医院常规处理流程
1. **沟通协商**
- 医院会与患者/家属沟通费用情况,了解欠费原因(如经济困难、紧急情况等),协商分期付款或延期缴纳方案。
2. **社会救助申请**
- 协助符合条件的患者申请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政府专项基金)或公益组织援助。
3. **法律途径**
- 若患者恶意拖欠且协商无果,医院可通过法律诉讼追偿,但需遵循人道主义原则,避免激化矛盾。
## 三、特殊情况处理
1. **“三无”患者**(无身份、无家属、无支付能力)
- 医院需继续救治,费用由地方政府或民政部门专项救助资金承担。
2. **医保/商业保险覆盖**
- 医院协助患者补办报销手续,通过医保或保险抵扣费用。
## 四、患者及家属注意事项
1. **主动沟通**
- 及时向医院说明经济困难,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纠纷。
2. **保留凭证**
- 妥善保存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便于后续处理。
3. **寻求社会支持**
- 联系社区、民政部门或公益组织申请临时救助。
## 五、伦理与责任
- 医疗机构需始终以 **生命权优先** 为原则,不得因费用问题中断必要治疗。
- 患者及家属应履行付费义务,共同维护医疗秩序。
> **提示**:我国已建立较完善的医疗救助体系,遇到困难时可拨打 **12320 卫生热线** 咨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