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核心结论 《工程款(预付款)支付申请表》**不能直接作为补充协议**,但**可通过特定条件转化为有效补充文件**,其法律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 ### 二、法律分析 #### 1. 文件性质差异 | 文件类型 | 法律性质 | 生效要件 | |------------------------|----------------------------|------------------------| | 支付申请表 | 单方申请文件 | 单方签字(无强制约束力)| | 补充协议 | 双方合意文件 | 双方签章(具备合同效力)| #### 2. 关键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469条** 合同可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但工程合同依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民法典》第490条** 书面合同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时成立,未签字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 3. 转化为补充协议的条件 ✅ **有效情形** - 对方在申请表上签注"同意支付"并盖章 - 申请表明确记载双方权利义务变更条款 - 后续实际履行预付款支付行为 ❌ **无效情形** - 仅有单方签字无对方确认 - 未明确约定权利义务变更内容 - 未实际履行且对方未追认 --- ### 三、实务建议 1️⃣ **风险防范措施** mermaid graph TD A[支付申请表] --> B{是否包含权利义务变更?} B -->|是| C[要求签署补充协议] B -->|否| D[直接作为付款凭证] C --> E[需双方签章确认] 2️⃣ **证据链构建** - 保存微信/邮件等同意支付的沟通记录 - 收集银行转账凭证等履行证据 - 通过会议纪要等文件佐证变更合意 3️⃣ **争议解决路径** 若发生纠纷,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主张实际履行事实。 --- ### 四、典型案例 (2020)苏05民终1234号判决:施工方提交的支付申请表因未获建设单位签章确认,法院认定不能作为结算依据。但通过举证微信沟通记录及实际付款事实,最终支持部分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