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以下是我为您准备的一部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保法”),包括其改写优化版本、描述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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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条文节选(第13条)**
> “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 ✍️ **改写优化版**
> “于公共场所部署图像采集或生物特征识别装置时,须以保障公共安全为必要前提,严格遵循国家规定,且必须设置清晰醒目的告知标识。此类设备所获取的个人影像及身份数据仅限用于公共安全相关场景,禁止挪作他用;若需超出原定范围使用,则应另行获得当事人明确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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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描述**
该条款聚焦于规范公共场所中敏感技术的运用边界:
1️⃣ **核心目的**:平衡社会安全管理需求与公民隐私权保护;
2️⃣ **关键限制**:设备用途单一化(仅可用于公共安全)、强制公示原则、例外情形下的二次授权机制;
3️⃣ **实践意义**:防止监控滥用,避免人脸识别等技术被随意用于商业营销、行为追踪等非授权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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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见问题回答**
**Q:商场私自用摄像头抓拍顾客试穿记录是否合法?**
A:根据上述规定,若商场未提前告知且未取得顾客同意,将拍摄内容用于销售分析等经营行为属于违法。因设备虽安装在公共区域,但实际用途已超出“维护公共安全”范畴,且缺乏单独同意程序。此时消费者可向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Q:地铁闸机使用人脸识别进站是否符合规定?**
A:合规。轨道交通运营方为保障乘车秩序和票务管理(属公共安全范畴),在显著位置标注提示后部署该技术是合法的。但若后续试图将数据共享给第三方广告公司,则违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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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延伸要点**
| 要素 | 法律要求 | 违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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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署动机 | 必须基于公共安全需要 | 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
| 信息披露 | 需设置“看得见”的物理标识 | 隐瞒使用者构成欺诈 |
| 数据流转 | 禁止擅自跨部门/主体传输 | 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
| 目的变更 | 新用途必须重新获得个人同意 | 民事赔偿+信用惩戒 |
此法规通过精细化场景约束,构建了中国数字经济时代的个人信息防火墙🌐,既赋能治理现代化又守住公民权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