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建设房屋的费用通常会计入以下会计科目:
- **在建工程**:用于核算合作社正在建设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当合作社开始建造房屋时,应将相关费用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 **固定资产**:当房屋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固定资产科目的金额表示合作社拥有的房屋价值,需要在后续的会计期间内计提折旧。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 当合作社开始建造房屋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相关科目
2. 当房屋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 在后续的会计期间内计提折旧: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