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李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答案:可以撤销,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以下情形除外:
-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具体分析:**
- 若彩电尚未实际交付(权利未转移),李某作为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无需说明理由。
- 若彩电已交付(权利已转移),李某不能随意撤销。但若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行为(《民法典》第663条),李某可主张法定撤销权。
**结论:**
若彩电未交付且不涉及公益/道德义务或公证,李某可以撤销赠与;若已交付,需证明受赠人存在法定过错方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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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彩电已交付,李某能否要回?
**答案:一般不能,除非符合法定撤销条件。**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63条,赠与人可主张撤销赠与的情形包括:
-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具体分析:**
- 若仅因“关系变坏”而无上述法定事由,李某无权要求返还彩电。
- 若受赠人存在严重过错(如故意伤害李某),李某可起诉主张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产。
**结论:**
单纯关系恶化不构成撤销赠与的法定理由,李某需举证受赠人存在法定过错方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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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法律问题需结合具体事实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