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鉴定评估流程简述 ## ✅ **委托受理阶段** 1. **提出申请**:当事人/办案机关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书面委托(需载明鉴定事由、目的和要求)。 2. **审查材料**:机构核对是否属于业务范围、材料完整性及是否符合管辖规定,确认无冲突后决定是否受理。 3. **签订协议**:双方签署《司法鉴定委托书》,明确权利义务、时限与费用等事项。 ## 🔍 **前期准备阶段** 4. **组建团队**:指派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鉴定人组成小组,复杂案件可能涉及多学科专家协作。 5. **补充材料**:要求委托人提供必要的背景资料(如病历、现场照片、物证原件等),必要时自行调查取证。 6. **制定方案**:根据技术标准设计具体检验方法、步骤和应急预案。 ## ⚗️ **实施鉴定阶段** 7. **检材核查**:对送检样本进行唯一性标识、数量清点与状态记录,排除污染或变质风险。 8. **实验操作**:运用仪器设备开展检测分析(如DNA测序、痕迹比对、毒理化验),全程录像留痕。 9. **数据整理**:原始观测结果、仪器图谱等实时录入系统,形成可追溯的电子档案。 ## ✍️ **报告出具阶段** 10. **内部复核**:初级鉴定人编写初稿→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交叉校核→技术负责人终审签字。 11. **结论表述**:严格区分确定性意见与倾向性推断,注明依据的技术标准和方法局限性。 12. **文书规范**:正式文本包含正文、附件图谱、声明页(告知异议处理途径),加盖专用章生效。 ## 📌 **特别说明** - 时限要求: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情况可延长但需书面说明理由。 - 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鉴定人应当主动退出。 - 出庭义务:接到法院通知后,鉴定人须依法出庭接受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