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新闻出版行业相关规定及媒体内部管理流程,湖北日报作为省级党报机构,其新闻稿件审核流程遵循以下原则:
1. **初审阶段撤回**
在稿件提交至编审系统但尚未进入终审前,供稿人可通过责任编辑申请撤回修改,需填写《稿件撤回申请表》并说明具体原因。
2. **终审后撤回程序**
经总编室签发的稿件如确需撤回,需提交由分管副总编辑审批的书面说明,涉及重大时政报道还需报省委宣传部备案。
3. **已发布内容处理**
对于新媒体平台已推送的报道,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需通过「更正声明」形式进行后续处理,原则上不直接删除原报道。
具体操作细则可参考《湖北日报报业集团采编流程管理制度(2023修订版)》第四章第16条关于稿件撤回的专项规定。建议直接联系该报总编室(027-8856XXXX)获取最新指引。